
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制度源自都市計畫法,將都市土地依功能、發展需求與公共利益進行合理配置。主要分為三大類:住宅區、商業區、工業區,其中部分用途依條件允許混合使用。這對產業空間配置與不動產開發具有高度關聯性,尤其是中小企業尋求廠辦空間時,更須了解「附條件可使用」的法規彈性。
一、商業區類別與產業適用性
商業區類型 | 適用產業 | 附條件使用說明 |
---|---|---|
第1種商業區(C1) | 零售、餐飲、金融服務、小型事務所 | 屬低強度商業區,樓地板面積與建蔽率較低,部分住宅可共構 |
第2種商業區(C2) | 企業辦公總部、一般服務業、展售中心 | 容積與高度較高,允許兼作住宅、辦公與停車空間 |
第3種商業區(C3) | 購物中心、旅館、醫療機構、大型事務所 | 適合大規模開發案,地價高,交通機能要求高 |
特定商業區(SC) | 高科技研發、金融園區、影視媒體產業 | 須依據個案都市計畫書辦理,彈性大但審查時間長 |
備註:
商業區可兼容住宅用途,惟須符合建築法及都市計畫規範。
特定商業區通常位於再開發區域,如信義計畫區、內科特定區等,適合高資本密集產業。
二、工業區類別與產業適用性
工業區類型 | 適用產業 | 附條件使用說明 |
---|---|---|
乙種工業區(M2) | 資訊製造業、電子零組件、輕工業 | 可設置辦公室與研發空間,噪音與污染須符合標準 |
丙種工業區(M3) | 倉儲物流、包裝加工、修配業 | 允許更多運輸設施與倉儲使用,但排他性強 |
特定工業區(SM) | 生技、半導體、電商倉儲中心 | 須個別申請計畫變更,配合市府發展政策 |
工業區附條件使用 | 會議室、辦公室、展示空間、餐飲(限供員工) | 限比例使用(如辦公用途不得超過樓地板40%),須報備主管機關 |
備註:
台北市乙種工業區多位於南港、內湖、北投等地,逐漸轉型為「智慧型廠辦」。
隨都市轉型趨勢,部分工業區實際上已轉為研發與事務性用途為主。
三、住宅區可附條件使用類別與產業應用
住宅區類型 | 附條件可使用產業 | 條件限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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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種住宅區(R2) | 小型辦公室、診所、托嬰中心、設計工作室 | 須設於1~2樓,不得妨礙住宅安寧,限面積或使用人數 |
第3種住宅區(R3) | 教育訓練中心、事務所、文創工作坊 | 須申請變更或符合都市設計審查 |
第4種住宅區(R4) | 社會福利機構、社區服務設施 | 多用於大型住宅社區內部設置,具公益性質 |
山坡地保育區 | 農業加工、環境教育、生態旅遊 | 須報請市府主管機關同意,使用項目受限 |
備註:
在住宅區內設立事務所或事業單位時,須特別注意《建築技術規則》中對於「附屬使用」的界定。
若涉及人員進出或商業招牌設置,可能需申請變更使用許可。
實務觀察與建議
工業區廠辦空間再開發潛力高:尤其是內湖與南港,因地價相對可控,具備改建為廠辦大樓的價值。
商業區彈性最大,適合高附加價值服務業:如醫療、法律、會計與科技服務業。
住宅區附條件使用宜小規模低干擾為原則:對於創業初期企業或個體業者,是成本友善的選擇。
使用說明
在台北市這樣土地高度稀缺的都市中,土地使用分區制度雖提供明確的法規架構,但實務上「附條件使用」的彈性成為許多企業與開發者布局的關鍵。建議從區位分析、市場需求、法規門檻與未來開發潛力四方面評估,並與都市計畫專業顧問或不動產仲介合作,以降低法規風險並提升土地使用效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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