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概論
作者:管理員
2025-05-03 23:29:06 ‧ 80次閱讀
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概論

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制度源自都市計畫法,將都市土地依功能、發展需求與公共利益進行合理配置。主要分為三大類:住宅區、商業區、工業區,其中部分用途依條件允許混合使用。這對產業空間配置與不動產開發具有高度關聯性,尤其是中小企業尋求廠辦空間時,更須了解「附條件可使用」的法規彈性。

一、商業區類別與產業適用性

商業區類型適用產業附條件使用說明
第1種商業區(C1)零售、餐飲、金融服務、小型事務所屬低強度商業區,樓地板面積與建蔽率較低,部分住宅可共構
第2種商業區(C2)企業辦公總部、一般服務業、展售中心容積與高度較高,允許兼作住宅、辦公與停車空間
第3種商業區(C3)購物中心、旅館、醫療機構、大型事務所適合大規模開發案,地價高,交通機能要求高
特定商業區(SC)高科技研發、金融園區、影視媒體產業須依據個案都市計畫書辦理,彈性大但審查時間長
  • 商業區可兼容住宅用途,惟須符合建築法及都市計畫規範。

  • 特定商業區通常位於再開發區域,如信義計畫區、內科特定區等,適合高資本密集產業。


二、工業區類別與產業適用性

工業區類型適用產業附條件使用說明
乙種工業區(M2)資訊製造業、電子零組件、輕工業可設置辦公室與研發空間,噪音與污染須符合標準
丙種工業區(M3)倉儲物流、包裝加工、修配業允許更多運輸設施與倉儲使用,但排他性強
特定工業區(SM)生技、半導體、電商倉儲中心須個別申請計畫變更,配合市府發展政策
工業區附條件使用會議室、辦公室、展示空間、餐飲(限供員工)限比例使用(如辦公用途不得超過樓地板40%),須報備主管機關
  • 台北市乙種工業區多位於南港、內湖、北投等地,逐漸轉型為「智慧型廠辦」。

  • 隨都市轉型趨勢,部分工業區實際上已轉為研發與事務性用途為主。


三、住宅區可附條件使用類別與產業應用

住宅區類型附條件可使用產業條件限制
第2種住宅區(R2)小型辦公室、診所、托嬰中心、設計工作室須設於1~2樓,不得妨礙住宅安寧,限面積或使用人數
第3種住宅區(R3)教育訓練中心、事務所、文創工作坊須申請變更或符合都市設計審查
第4種住宅區(R4)社會福利機構、社區服務設施多用於大型住宅社區內部設置,具公益性質
山坡地保育區農業加工、環境教育、生態旅遊須報請市府主管機關同意,使用項目受限
  • 在住宅區內設立事務所或事業單位時,須特別注意《建築技術規則》中對於「附屬使用」的界定。

  • 若涉及人員進出或商業招牌設置,可能需申請變更使用許可。


實務觀察與建議

  1. 工業區廠辦空間再開發潛力高:尤其是內湖與南港,因地價相對可控,具備改建為廠辦大樓的價值。

  2. 商業區彈性最大,適合高附加價值服務業:如醫療、法律、會計與科技服務業。

  3. 住宅區附條件使用宜小規模低干擾為原則:對於創業初期企業或個體業者,是成本友善的選擇。


使用說明

在台北市這樣土地高度稀缺的都市中,土地使用分區制度雖提供明確的法規架構,但實務上「附條件使用」的彈性成為許多企業與開發者布局的關鍵。建議從區位分析、市場需求、法規門檻與未來開發潛力四方面評估,並與都市計畫專業顧問或不動產仲介合作,以降低法規風險並提升土地使用效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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