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房地產與建築的龐大產業鏈中,「營建」與「營造」雖然僅一字之差,卻代表了截然不同的角色與法律責任。簡單來說,「營建業」是宏觀的產業集合體或指涉開發端,而「營造業」則是具體的執行端與技術端。
第一部分:營造業與營建業的本質區別
1. 定義與產業定位
營建業:
這是一個廣義的名詞,通常指的是「建設公司」或整個產業鏈的總稱。
起造人: 負責土地開發、產品定位、資金籌措、委託設計(找建築師)、委託施工(找營造廠)、行銷銷售以及售後服務。
獲利模式: 透過土地增值與房屋銷售差價獲利,風險在於市場景氣與財務槓桿。
核心能力: 土地整合、財務規劃、市場敏銳度。
營造業:
這是法規定義明確的特許行業,指的是「營造廠」。
承造人: 接受建設公司或業主的委託,負責按圖施工,將設計藍圖轉化為實體建築。他們不擁有土地,也不負責銷售。
獲利模式: 賺取工程款(材料與工資)及管理費,風險在於原物料波動、工期延宕與施工安全。
核心能力: 工程技術、專案管理、成本控制、勞安管理。
2. 法律關係圖譜
在《建築法》的架構下,三方關係如下:
起造人(建設公司): 出錢、擁有權利。
設計/監造人(建築師): 負責設計與監督施工是否符合圖說。
承造人(營造廠): 負責實際施工與工地安全。
第二部分:營造牌照許可等級與施作工程類別
依據台灣《營造業法》,營造業屬於特許行業,必須取得內政部核發的登記證書。台灣的營造業主要分為綜合營造業、專業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。其中以「綜合營造業」為市場主流,依資本額與實績分為甲、乙、丙三等。
1. 綜合營造業的分級標準
| 等級 | 資本額要求 | 專任工程人員要求 | 承攬限額 (單一工程) | 晉升條件 (升等) |
| 甲等 | 新台幣 2,250 萬元以上 | 應置領有土木、水利、測量、環工、結構、大地或水土保持工程科技師證書或建築師證書,並於考試取得證書後修習土木建築相關工程經驗二年以上者,至少一人。 | 無限制 (可承攬任何金額之工程) | 由乙等升任,需連續三年業績優良且累積一定承攬金額。 |
| 乙等 | 新台幣 1,000 萬元以上 | 應置專任工程人員一人以上 (可以是技師或工地主任經歷豐富者,具體依規定)。 | 資本額之 7.5 倍 (約 7,500 萬至 2 億元內,視評鑑等級調整) | 由丙等升任,需連續三年業績優良並累積承攬金額達 2 億元以上。 |
| 丙等 | 新台幣 300 萬元以上 | 應置專任工程人員一人以上 (通常為工地主任或相關科系畢業具經驗者)。 | 新台幣 2,250 萬元 (視物價指數調整,通常僅限小型工程) | 新設立之營造業一律從丙等開始。 |
2. 施作工程類別
綜合營造業: 可承攬建築工程(住宅、商辦、廠房)及土木工程(道路、橋梁、水壩)。
專業營造業: 依據《營造業法》第 8 條,針對特殊工項進行分包,如鋼結構工程、擋土支撐及土方工程、基礎工程、施工塔架吊裝工程、預拌混凝土工程等。
土木包工業: 屬地方性小型工程業者,資本額較低(約 80-100 萬),主要承攬小型修繕、整地,通常限於登記所在地的鄰近縣市。
第三部分:建築基地工程人員編組規範
一個合規的建築基地,其人員編組受到《營造業法》、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及《建築法》的嚴格規範。
1. 核心法定編組
工地主任:
資格: 需取得內政部核發的工地主任執業證。
職責: 依《營造業法》第 32 條,負責工地現場指揮、施工計畫執行、材料機具調度、協調分包商。他是工地的最高行政指揮官。
專任工程人員:
資格: 必須是國家考試及格的技師(土木、結構等)或建築師。
職責: 依《營造業法》第 35 條,負責查核施工計畫書、於重要施工項目(如灌漿、開挖)到場查驗並簽章。他是工地的最高技術簽證官。
注意:工地主任負責「管理」,專任工程人員負責「技術簽證」,兩者角色不同。
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:
資格: 依工地規模(勞工人類、風險等級)配置甲種、乙種或丙種勞安主管/管理員。
職責: 擬定防災計畫、執行安全巡檢、辦理教育訓練。
品管人員 (Quality Control Engineer):
資格: 需受過公共工程品管訓練合格(公共工程必備,私人大型建案通常也會配置)。
職責: 自主檢查、材料抽驗、品質缺失改善追蹤。
2. 實務運作編組
除了法定人員,大型商辦/廠辦工地通常還會有:
機電工程師 (MEP Engineer): 負責水電、消防、空調之整合。
BIM 工程師: 負責建築資訊模型的建置與衝突檢討。
行政會計: 處理計價、請款與日報表。
第四部分:商辦與廠辦的運作、一條龍態樣與未來管理中心
隨著高科技設廠與A級商辦需求大增,傳統「蓋完就賣」的模式已轉向「全生命週期管理」。
1. 商辦與廠辦的特殊性
商辦: 強調大廳氣派、垂直動線效率(電梯)、智能化管理(BA系統)、LEED/WELL 綠建築認證。
廠辦: 強調樓地板載重、高挑高、特殊氣體/廢水排放管路、供電穩定性、震動控制。
2. 「一條龍」運作態樣
所謂一條龍,是指集團內部整合了「開發→建設→營造→機電→銷售/招商→物業管理」。
成員編組:
土地開發部: 選址與法規檢討。
規劃設計部: 產品定位,與外部建築師對接。
營建管理部: 集團內部的監工單位,監督自家營造廠。
營造子公司: 執行施工(甲級營造廠)。
資產管理部 : 負責未來的租賃策略與收益最大化。
法規依據: 主要依循《公司法》(集團轉投資)、《公平交易法》(垂直整合無壟斷之虞)及各專業法規(建築師法、營造業法)。
3. 未來管理中心
在商辦/廠辦落成前,就會成立「管理中心籌備處」,其編組不同於工地:
FM 經理: 統籌設施設備維護。
IT/弱電經理: 管理 IBMS (智慧建築管理系統)、門禁資安、能源管理系統 (EMS)。
招商運營經理: 負責租戶關係管理。
EHS 經理: 廠辦特有的環境健康安全主管(針對化學品、緊急應變)。
運作邏輯: 未來的管理中心不再是被動維修,而是透過 Digital Twin (數位雙生) 技術,在設計施工階段就導入 BIM 模型,竣工時將 BIM 模型轉換為 FM 模型,實現「可視化維運」。
第五部分:營建承包委託與建物完成後的物業管理
當建築物取得使用執照 後,營造階段結束,進入物業管理階段。這是建築價值的「保鮮期」關鍵。
1. 從施工到管理的過渡:點交
這是最容易產生糾紛的環節。
公設點交: 依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第 57 條,起造人(建設公司)應將共用部分、設施設備檢測並移交給管理委員會。
文件移交: 竣工圖、設備使用說明書、保固書、廠商名冊。
2. 物業管理的內容
現代物業管理不僅是「保全」與「清潔」,更包含「資產管理」。
基礎物業服務:
安全管理: 門禁管制、巡邏、防災監控。
環境清潔: 公共區域清潔、景觀植栽養護、病媒防治。
行政庶務: 郵件收發、會議室預約、社區活動辦理。
專業設施管理:
機電維護: 發電機、消防泵浦、電梯、空調主機的定期保養。
長期修繕計畫 : 預估未來 10-20 年的重大修繕(如外牆拉皮、電梯更換)費用,建議管委會提列足夠的公共基金。
資產營運管理 (針對商辦/出租型物業):
租務管理: 租金收取、合約續約談判。
空間規劃: 協助租戶進行裝修審查。
ESG 執行: 協助建物取得綠建築標章續用、能源數據揭露(符合上市櫃公司 ESG 報告需求)。
3. 法規規範依據
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: 定義區分所有權人會議、管委會權責、公共基金使用。
《保全業法》: 規範駐衛警資格與責任。
《消防法》: 規定各類場所需設置防火管理人及定期檢修申報。
總結
營建業與營造業雖緊密相連,但前者偏向「資源整合與資產擁有」,後者專注「工程技術與執行」。
對於一個現代化的商辦或廠辦開發案,成功的關鍵在於:
前期的精準分工: 確認營造廠等級(甲級)與專業人員(工地主任、技師)配置合規。
中期的品質監控: 透過一條龍的整合,減少介面衝突。
後期的無縫接軌: 成立具備 FM 思維的管理中心,利用 BIM 與智慧化系統,將「完工」視為「服務」的開始,而非結束。
這套從土地開發到物業管理的完整論述,不僅是法律合規的要求,更是當前台灣建築產業提升競爭力、邁向永續經營的標準作業程序。